注意这些野生菌有毒

2021-8-5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

雨季来临

又到了一年一度

野生菌大量采摘上市的季节

云南是野生菌的天堂。迄今,云南记载可食的野生菌在种以上,市场销售可食用的野生菌有余种,毒菌约余种,易混淆常误食而引起中毒种类约20余种。陇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预警通告

随着雨季来临,又到野生菌生长旺盛的季节。云南是野生菌的天堂。迄今,云南记载可食的野生菌在种以上,毒菌约余种,易混淆常误食而引起中毒种类约20余种。为有效遏制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通告:

一、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野生菌。

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所含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从而引发中毒,所以食用野生菌时最好不要饮酒。

三、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宴席、会议集体聚餐、巡边守边单位、农村(社区)自办宴席等群体性用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类(含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早拨打急救电话求救,医院就诊。同时对所食用食品予以保存,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乡镇食安办、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六、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加强应急防范,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和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要在野生菌上市期间要提前做好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陇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年4月30日

近日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

《食安君“锦囊”——

“夺命”毒菌10条警示!》

就云南发生较多的

毒菌类群及其中毒类型

针对性地整理出10条警示

便于广大群众理解与记忆

实现科学食菌

避免误食毒菌事件的发生

警示1

菌盖有鳞片,菌柄有菌环,菌柄基部有菌托(或环形棱纹菌托)(即头上带帽、腰间系裙、脚上穿靴)的白色鹅膏菌类是剧毒的毒菌,引起肝脏损等多种脏器坏死,最终因造成人体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导致死亡。这是引起中毒死亡的最常见、毒性最强的毒菌类群。

警示2

形态上极易与可食的火炭菌(稀褶红菇、密褶红菇)相混淆的亚稀褶红菇是一种误食后引起横纹肌溶解,造成心脏骤停的剧毒性毒菌,死亡率极高。区别特征为亚稀褶红菇菌肉、菌褶均为白色至灰白色,受伤后变红,而不再变黑。火炭菌则是先变红,后变黑,形态似火炭焦黑。凡遇“火炭菌”类的要特别小心辨别,安全起见,建议不采、不食。

警示3

形态似黑木耳类的野生菌,辨别可置于弱碱性水(自来水中加一点点食用碱面)或热水(≥60℃)中,浸泡约1分钟,若有大量褐色至黑色色素析出,水变为深褐黑色,即可判断这是一种极易与黑木耳混淆的毒菌——叶状耳盘菌。误食此菌引起皮肤及黏膜类组织发生光过敏类的反应,灼伤针刺样疼痛,严重者因咽喉水肿窒息而亡。

警示4

凡蜡质、易碎、伤后或触摸变黑的野生菌,属于蜡伞或湿伞类的毒菌,误食容易引起肠胃系统疾病,呕吐腹痛等肠胃炎症状;建议不采、不食此类野生菌。

警示5

菌褶有浅绿色至青色色泽的为毒菌—大青褶伞,误食此毒菌常引起严重肠胃系统疾病,严重时会造成肝等脏器和神经系统的损害。

警示6

菌褶幼嫩时白色至乳白色,成熟时深茶褐色至黑色,最后液化成液体流出,常见的如毛头鬼伞(鸡腿蘑)、晶粒鬼伞等属于鬼伞类毒菌。此类菌幼嫩时可食,成熟或接近成熟菌褶变黑色后,误食后容易引起肠胃系统疾病,腹痛呕吐等胃肠炎症状,损害健康。

警示7

菌盖斗笠形,表面具有辐射状纤维条纹,菌褶茶褐色或粉色的野生菌属于丝盖伞类或粉褶菌类毒菌,易与丝灰口蘑(俗称灰灰菌)和幼小灰鸡枞菌相混淆,误食后发生神经型、胃肠炎型等中毒症状,危害健康。

警示8

鼻闻有刺鼻异味的、恶臭的、鱼腥味、辛辣等不悦气味的;或咀嚼有苦味的、辛酸或辣味的、肥皂味、柴油及油漆味等令人作呕口感的,多为毒菌,误食引起肠胃、神经系统或肾、肝脏器官损害至衰竭。凡此类野生菌,建议一律不采、不购、不食。

警示9

购置野生食用菌一定要在正规的、固定的市场选购,切勿选购多种混杂野生菌;不采、不食、不认识的或从没有吃过的野生菌。

警示10

见手青类的牛肝菌务必烧熟、炒透、煮熟才可食用;吃剩余的牛肝菌菜肴再次食用前务必再次加热高温烧熟,才可食用,否则容易发生神经系统的中毒症状。

云南常见毒菌(毒蘑菇)

↓↓↓

陇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再次提醒您:

容易出现误食事件的有毒野生菌通常长得很像平时可以吃到的无毒野生菌,有些甚至凭外形无法分辨!对于一位平时对毒菌没有分辨经验的普通人,能做的就是千万不要在野外随意采食蘑菇,也不要购买非正规渠道得来的野生蘑菇,更不要尝试以所谓的“民间偏方”“民间经验”去分辨毒菌,因为很多方法都是讹传,没有科学依据!要避免误食毒菌中毒事件的发生,最重要的就是不采、不购、不食不熟悉的野生菌!!

若一旦误食了毒菌后

医院及时治疗

否则会引起严重的后果

责编:范庆荷审核:徐省桂金再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陇川县融媒体中心 邮箱:lcxcb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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