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院公告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
2020-11-23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根据浙医保发[]14号文件精神,参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吴政[]号)文件,10月12日起,我院将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调价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影像胶片及检验检查价格,上调诊查、护理、床位、心电图检查以及部分治疗和手术价格。
一、上调价格项目
1、诊查费(共6项)
(1)门诊诊查费
普通门诊(原10元)15元;
专家门诊(副高,原14元)20元;
专家门诊(正高,原16元)22元;
省级名老中医门诊(原28元)30元;
(2)急诊诊查费(原11元)20元;
(3)住院诊查费(原15元)20元;
2、护理费
等级护理费(原20元)26元。
3、床位费
床位价格不变,医保可报销价格上调3元/床日。
4、电图检查费
常规心电图检查(原10元)每人每次上调10元,调整为20元/次。
5、治疗费
内分泌系统、眼部、口腔颌面、呼吸系统、血液及淋巴系统、消化系统、男性生殖系统、经血管介入诊疗等项目治疗费提高35%。
6、手术费
麻醉,神经系统手术,内分泌系统手术,眼部手术,耳部手术,鼻、口、咽部手术,呼吸系统手术,心脏及血管系统手术,造血及淋巴系统手术,消化系统手术,泌尿系统手术,男性生殖系统手术,肌肉骨骼系统手术,体被系统手术等手术费用提高35%。
二、下调价格的项目
1、医用耗材
医用耗材实行零差率销售价格空间。
2、影像胶片
取消检查中使用影像胶片,非病人要求不提供实体胶片。
3、医学影像
医学影像共计项,价格下调5%。
4、超声检查
超声检查共计92项,价格下调10%。
5、临床检验
临床检验共计项,价格下调5%。遗传疾病的细胞遗传学与分子生物学诊断14项,价格下调30%。
附:常见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后价格(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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