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容有那么简单吗
2021-4-28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在这个看脸的时代,欧式双眼皮,亚洲高鼻梁,越来越受人们的青睐,近年来,医疗美容消费的群体在不断的扩大,但是,整容真的有这么简单吗?
案情简介
年3月11日,张某因对鼻子外观不满意,至被告A医院处就诊,要求手术改善。术前张某签署了医学美容整形手术同意书,同意书中告知了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但张某因存在疤痕体质,术后出现了鼻小柱疤痕增生。司法鉴定意见书分析认为,被告存在未对患者的疤痕体质予以重视以及术前检查不规范等过错。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审理:经法院审理认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鉴定意见,法院酌定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乐乐普法
张某在手术后出现了问题,属于在医美的过程中受到了损害,而且主要的原因是A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对患者的疤痕体质未予足够重视,并未与张某进行充分的沟通,以及术前检查也不规范,术中耳部取软骨操作不规范,术后未见病程记录、医嘱单、护理及出院记录等,A医院对此有过错。因此应该由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要注意审核医疗机构的资质以及医护人员的资质,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其次术前仔细阅读签订的书面合同以及术前的风险告知,提高风险意识;最后保留好术前的病历资料、聊天记录以及消费记录等相关资料。一旦出现纠纷,可以作为维权的证据。如果医疗美容服务机构没有相应资质从事医疗美容服务或者存在其他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主张惩罚性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整容有风险,还是需要慎之又慎。与其追求冒着风险得来的美貌,不如好好的提升自己的内在。
王丹路漫?江苏玖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会计学学士法律硕士。拥有财务与法律双重背景,曾任上市公司财务分析,善从财务角度对公司经营风险进行防控。担任过几十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在企业劳动人事、合同风险、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防控体系建议。在并购重组、债务重整、股权激励等非诉项目中,积极发挥自身财务优势。如在某集团百亿级债务重组中,理清集团内部关联交易及股权架构,单独撰写了尽职调查报告中财务分析部分。执业以来代理过买卖合同、建设施工、公司股权、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纠纷,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争议解决中注重调解,采用成本效益原则积极维护当事人权益。
●擅长业务领域: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治理、税法实务、民商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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