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捏造签名取回血汗钱却涉嫌欺骗成被告
2016-5-2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8月2日9时,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王某因涉嫌欺骗站上了被告席。
法官核实王某身份和出身时间的时候,王某摇头称不记得自己的出生日期。你身份证上写的是1984年8月5日,是吗?法官大声提问。
差不多吧!王某挠着头说。
全部庭审进程王某大多只是说是,在做最后陈说的时候也只简单要求法院减轻处罚,至于理由,王某沉默了数秒,白癜风能不能治好说没有。
有别于其他的诈骗犯,王某庭上的表现显得极其木讷。而王某之所以成为被告,只是由于他的一念之差。
2010年,王某是滨湖区1工地的供货商,货物是红砖。
2010年11月,王某遇上了一件揪心的事,10月的供货单据都不见了。每次送货,王某都会在仓管那里拿到一张签上仓管名字的收货单,而这一个月的供货单累计金额有一万多元,这对王某来讲不是笔小数目,可他却弄丢了。
王某找到了工地老板娘,得到的答复是只认票据不认人。苦思数日,王某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王某去超市购买了票据,接着向人打听一名仓管的姓名。王某模糊听到仓管的名字叫刘安,接着他避开众人,在自己的送货三轮车上一连冒签了13张金额不等的单据,固然,是刘安帮了他的忙。
王某没有下功夫模仿刘安的签名,不过由于工作人员的忽视,倒也取回了本该属于他的货款。不过,王某捏造票据的行动终究还是露出了破绽,由于那个仓管的名字不叫刘安,而叫刘学(化名)。
事情败露后,王某骑着三轮车想逃离现场,当时他并没有意想到自己犯了罪,就连驾车民警在其身后大声喊停的时候,他也只是想事情也不大,大不了这些砖钱我不要了,跑了就没事了。
谁料想,在拐弯时,因车速过快车子产生了侧翻,随即被紧随其后的民警按倒。
检方认为,王某捏造的13张票据的票面金额,超过其遗失票据金额5000余元,已构成诈骗罪。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脸上长白癜风(徐韧松)